死不瞑目:因心愿未了而无法安息94


成语释义

“死不瞑目”是一个汉语成语,比喻因强烈的愿望或执念无法实现而不能闭上眼睛,安然死去。它通常用来形容一个人在临终时还心怀遗憾或未了的心愿,无法瞑目长眠。用以表示强烈的欲望、遗憾或执着。

成语出处

这个成语最早出自《史记刺客列传豫让》:“豫让曰:‘愿先尝肝而死,以明不食君禄之志。’遂啮其肝,至死不瞑目。”这段话记载了战国时期刺客豫让刺杀赵襄子未遂,后自杀身亡。他在死前咬食自己的肝脏,直到死去都没有闭上眼睛,以表示自己没有辜负知遇之恩。

成语用法

“死不瞑目”通常用作谓语或定语,表示因强烈愿望或执念无法实现而无法安息。它可以用于各种语境,既可以形容个人,也可以形容群体。例如:

这个父亲得知儿子被害的消息后,悲痛欲绝,死不瞑目。
革命先烈为国捐躯,死不瞑目,他们的精神永垂不朽。

成语辨析

与“死不瞑目”意思相近的成语还有“含恨而终”和“抱恨终身”。“含恨而终”侧重于因怨恨或不平而死不瞑目;“抱恨终身”侧重于因未能实现愿望或目标而终身遗憾。

成语故事

豫让是战国时期卫国人,他师从名剑术大师聂政,学习剑术。后来,他的老师聂政刺杀韩国相国侠累成功,但自己也身负重伤,壮烈牺牲。豫让为了报答老师的恩情,决定刺杀赵襄子为聂政报仇。他故意犯法,被判处死刑,在狱中等待行刑。赵襄子听说豫让是聂政的徒弟,非常尊重他,多次试图赦免他,但豫让坚决要报仇,宁可死不瞑目。行刑那天,豫让藏了一把匕首在鞋子里,伺机刺杀赵襄子。但赵襄子有防备,豫让刺杀未遂。豫让遂拔剑自刎,临死前咬食自己的肝脏,至死不瞑目,以表示自己没有辜负聂政的知遇之恩。

成语影响

“死不瞑目”这个成语在中国文化中影响深远。它不仅是一个语言表达,更是一种文化精神。它表达了人们对实现愿望和目标的强烈渴望,以及对未能实现愿望的遗憾和痛苦。这个成语激励着人们不断努力,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。同时,它也提醒人们,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,要把握分寸,避免因过度执着而造成不必要的遗憾和痛苦。

2024-12-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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